加盟律师业后,代理各类(特别是民商事)案件百余宗,受到客户的高度认可。
如策划并组织实施的 XX 安装公司诉 XX 房地产公司、香港 XX 公司拖欠工程款一案(为保护当事人秘密,公司具体名称以 XX 代替),历经一审胜诉,再审一审被部分改判,再审二审(特别是我方上诉权被剥夺的情况下)再度扳回,历时三年多,最后得到 100% 执行(全部现款回笼)一案,堪称经典。
王朝芳律师还代理 XX 信用社诉洋浦 X X 公司借款纠纷,三亚 XX 旅游公司股权纠纷,海南 XX 公司与海南 XX 公司、香港 XX 房地产公司合作合同纠纷等较有影响案件,还担任多家公司法律顾问。现任海南大华园律师事务所主任。